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 2020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工院审【2020】1号
各部门、各单位:
《福建工程学院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第 1 次学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
2020 年 1 月 13 日
福建工程学院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20 年学校审计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0 年,在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着重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建立健全《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更好发挥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在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和把关定向上的重要作用,为学校内涵建设和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2.切实抓好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议定重大事项的落实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修订出台《福建工程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平台作用,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扩展审计覆盖面。
2.对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产学研办公室·校办企业改革办公室主任、管理学院院长、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院长,以及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和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院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3.做好委托审计机构的遴选工作。
三、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1.继续做好由我校自行委托结算审核项目的过程跟踪和协调解决工作;配合做好基建修缮工程历史遗留未结算问题的推进工作;配合做好新一轮工程造价审核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招标遴选工作。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评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建﹝2019﹞41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教发﹝2017﹞53 号)文件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含竣工结算)项目报审工作。
四、开展专项审计
1.根据合作办学协议要求,对软件学院 2016-2019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根据审计整改要求,配合做好海峡工学院与厦门聚思公司合作办学有关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五、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1.做好审计厅对我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跟踪工作,确保审计整改各项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2.加大审计整改检查力度,对我校开展的各项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查,发现有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提出问责建议。
六、做好日常审计监督与服务工作
1.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审计人员参与校内巡察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深入基层,继续开展审计案例和财经纪律宣讲教育活动,注重做好“防未病”工作,充分发挥审计预警服务功能。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监督,推动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资源绩效。
七、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审计总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以增强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和审计信息化能力为抓手,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