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23      浏览:10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和深化审计成果应用, 根据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审计报告》(闽委审办经责报[2019]1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审计整改提升成果运用的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9]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现就审计整改任务分解清单下发各部门、各单位,请根据审计整改部署会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定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关于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审计整改工作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相结合,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办学治校的方略和动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办学治校能力,为建设全国一流高水平示范性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改的原则。整改工作不仅是法定要求和应尽责任,更是纠错改进,推动工作的必然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审计要求,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多部门联动整改的,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注重长效的原则。在切实解决当前存在实际问题的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既要保证整改到位,推动工作,又要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破除“屡审屡犯、屡改屡犯”的问题。                            

(三)坚持责任落实的原则。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整改工作由校党委负总责,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各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真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整改时限,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改实效。

三、整改内容和任务

整改内容围绕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审计报告》(闽委审办经责报[2019]17号)中提出的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履行财政财务和内部管理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5大方面20个主要问题和审计发现的其他17个问题展开,请各部门、各单位针对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完成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见附件审计整改任务分解清单)

四、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用新思想、新要求指导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将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整改工作由校党委负总责,校党委

书记吴仁华、校长童昕为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按分工具体负责,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事项的具体责任人。学校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校各单位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措施、时间要求,层层有人抓,事事有着落,项项有成果。

(三)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紧紧围绕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逐项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协调,确保责任单位按照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本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学校实施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度,整改责任清单制度、整改督察制度、整改约谈制度,严肃整改工作执纪问责,确保整改进度质量。在制订整改措施中对涉及具体的人和事要严格保密纪律。

五、具体安排

(一)各责任单位务必于 19 日前报送本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联络人,630日前报送第一阶段审计整改结果清单,828日前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清单,上报前需经分管领导审定。学校在94日前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上报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结果清单。

(二)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必须在 94日前完成,对备案整改的问题无法在94日前完成的,应写明原因,并制订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对已整改的事项应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整改材料、联络人名单请报送办公室许荣霖处,联系电话:22863106,邮箱:xrl@f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