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4-28      浏览: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福建工程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校党委常委审议通过的《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安排,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派出审计组,从2022428日起开展我校2022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本次审计包含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如下:

1戴品强同志20186月至20215月任研究生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延伸审计。

2、李一平同志20191月至202112月任体育教研部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延伸审计。

3、吴琛同志20191月至202112月任土木工程学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延伸审计。

4、范红同志20191月至202112月任基建处处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延伸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校审计室反映。同时欢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22865066

邮箱地址:317286673@qq.com

  办公室:图书馆楼1512

特此公示。

 

                          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