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审计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0      浏览:10

闽工院委【201953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进学校完善内部治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审计工作委员会,审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吴仁华

副主任:童昕、王宜勤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计财处、资产处、校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人员。

审计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审计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领导和部署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2.研究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3.听取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研究讨论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

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和审计工作会议;

5.监督、检查、通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6.检查落实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和推动审计结果的运用;

7.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和落实具体审计工作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分管审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