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审计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0 浏览:10
闽工院委【2019】53号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进学校完善内部治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审计工作委员会,审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吴仁华
副主任:童昕、王宜勤
委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计财处、资产处、校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人员。
审计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审计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领导和部署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2.研究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3.听取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研究讨论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
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和审计工作会议;
5.监督、检查、通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6.检查落实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和推动审计结果的运用;
7.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和落实具体审计工作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分管审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